她仰头盯着反光的澄净天花板,镜面般的薄铝吊顶照出了他们的身影,亲昵地像在拥吻。:
直到感觉双脚发麻,感觉他发颤的身体一点一点平静。
他仍没有松手。
她身上有橡木烘烤的焦苦味,是雪茄的烟叶气息。他该冠冕堂皇地斥责她糟践身体,而不是这样卑微地在她的颈口嗅闻她的气息。
可他无法控制自己的卑劣行径。
她这样的人,这样的骗子,把感情就像当游戏。一场玩腻了就换下一场,一个乏味了就换下一个。
她不会怀念谁,也不会留恋谁。因为她身边的人来来去去,永远不缺投怀送抱的新鲜感。
十年前,她是洋槐树上累累的花朵,而他是台阶下的藓。他努力往上够,也够不着她的手指。十年后她依然年轻、成功、自信且成熟。在一切暧昧关系里游刃有余。
而他呢?
他还有什么能够留住她?
是年华已去的年龄,日渐衰老的容颜,还是一颗苍老而千疮百孔的心?
他在她面前,除了那一点点仅剩的自尊,一无所有。
“好难受。”
他颠三倒四地呓语:“头疼,那些东西看得人头晕,不是开会就是出差,一点都不想喝酒……”
这孩子气的醉话让宁瑰露差点笑出声,她僵直的肩膀慢慢松了下去,哭笑不得抬起手,拍了拍他的后背。
“行了,你这大老板都哭累,手底下被剥削的打工人还怎么活?”
她自言自语地嘀咕:“庄总啊庄总,你明天要是能想起你今天都做了什么,你会找个地洞钻进去的。”
“乖。”她哄着他站直,把手在他身上摸了一遍,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了一张房卡,道,“回房间休息吧。哎,记得你住几楼吗?”
宁瑰露发现他喝多了,好好哄着,还是很讲道理的。
上了楼,她刷开他的房间门,扛着他胳膊把他带进门,放倒在沙发上,自己累出了一身汗。
她扯开衣领扇了扇风,随手拿了一瓶矿泉水拧开,“咕噜咕噜”喝了两口。
他躺靠在沙发上,微微抬着下颌,露出修长的脖颈和线条分明的下颌,眉宇拧着,视线怔愣地跟着她。
宁瑰露没好气:“看什么?不认识了?”
“露露。”
他叫着她的名字,拽了拽锁紧的领带,烦闷地说:“不舒服。”
“不舒服啊,活该。”她居高临下,抱臂耻笑,“教育我的时候说得头头是道,什么‘事不过三’,自己喝得发酒疯的时候把你的‘事不过三’忘哪去了?”
嘲笑完,她一摊手:“我仁至义尽了啊,你随意,想吐了自己去卫生间,酒没醒就睡,醒了就叫客房服务过来收拾。”
说完,她转身就要走,却被拽住了衣角。
脚步一顿。
她扭头看他。
她完全可以挥开他无理纠缠的手,冷酷地转身离开,可她看见了他那双深邃仓皇的眼睛,瞧见了漆光闪动,流露出无声的祈求。
这大概是他能做出的最大程度的挽留。
真奇异,那一瞬间,她脑子里浮现的竟然是刚见过一面的青年的眼睛。
笑起来清澈明亮,不笑时又高傲灵动得像鹤。
像极了那个十七岁,疑惑看着她说“你怎么都不哭”的少年。
她喜欢过的那个纯净无暇的少年,停留在了二十岁之前,一点一点亲手被他抹杀殆尽。
他奔向他的远大前程,走他的康庄大道,他获得了辉煌灿烂的成功。再也没有人能轻视他,视他无物。
他还有什么不满足呢?
“二哥,看清楚我是谁,可别把我看成了你的心上人,”她抬手,轻而有力地握住了他的手腕,温和而好脾气地说,“我们这个年纪了,还弄错,不好收场。”
他的手指在颤,攥得却越发得紧。